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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丘:全面取缔废旧塑料经营活动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1-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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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章丘市祭出环保重拳,对废旧塑料经营活动“说不”,在章丘范围内全面取缔所有涉及废旧塑料收购、运输、分炼、打包、贮存、水洗、造粒、再生、粉碎、制品等交易和加工经营活动。这是章丘继以小石灰窑、焦宝石窑等“土小企业”治理为重点的整治活动后,开展的又一重大专项环保行动。

  今年以来,章丘市实施了以“创建文明环境,共建和谐城市”为主题的“十大行动”,重点解决城市环境中存在的“脏、乱、差、堵、污”等突出问题。其中对章丘水环境影响日益严重的废旧塑料经营是治污的关键。废旧塑料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水,既危害了自然环境,也造成了地下水污染。对废旧塑料经营的危害,章丘市龙山街道办事处苇陀村村民张宪岭深有感触,在这个拥有1000多人口的村落里,从事小水洗业户近10余户。“这几年,小水洗业户越来越多,这水质也就越来越差,村里很多人都搬走了。”张宪岭无奈的说。

  为实现区域水环境的根本改变,章丘市发起了取缔废旧塑料经营攻坚战。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取缔清理、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在最为关键的取缔清理阶段,将分自行取缔清理和集中取缔清理两步走。自行取缔清理阶段主要是向废旧塑料经营业户下达政府通告,各业户在规定时限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清除生产原料、工具盒成品;从事废旧塑料收购、贮存、分拣、打包、运输、交易等非加工情况的业户,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全彻底清理干净所有贮存于院内院外、门前街道、田间地头、承包租用场所内的废旧塑料。到期达不到自行清理工作标准和要求的,将集中取缔清理,没收其生产设备、原料、成品、工具,拆除其生车设施,整套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待集中取缔清理结束后,章丘市将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与此同时,为从长远根治这一顽疾,章丘市还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部门监管、群众监督,杜绝废旧塑料经营活动反弹。并积极抓好章齐沟、绣江河、漯河等流域的综合整治,规划建设人工湿地、村镇污水处理站等,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污水处理水平,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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