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电回收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采用实名制,建立翻新档案,修哪、换哪都知道,让消费者有充分知情权。6月13日,由商务部条法司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在旧家电市场业内引发热议。 小摊点成交后再不负责 6月30日上午,太原大营盘附近的一处旧家电回收中心,店内正忙活着修理旧家电的李师傅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可以把旧家电送过来,我们也可以上门收购,然后,我们会根据你家要卖的家电的具体情况当场报价,不需要登记你的姓名和电话。” 按照“行规”,像李师傅这种走街串巷上门收购的,无论是旧家具、还是旧家电,都是靠“眼力”,说明书、保修单齐全的话,价格就会相应地高一些,要是旧家电没有说明书等凭证,只能是当场验货后给出一个报价,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话就成交,生意完成,此后再不需要负责。 太原数个旧家电收购摊点,对方均表示:按现在的行规,买卖都不实名,且不找后账。“实名登记?现在我们都没这么做,也没人这么要求。”某旧家电回收摊点的负责人介绍。“如果嫌我这里回收不合适,你再问问别家,看哪家能给开发票,开保修单的。”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出售旧家电,都是当场验货当场成交,过后出现产品问题,概不负责。 发现,二手家电普遍不知来源,没有发票,保修期也是卖家自己定,从1周到1个月不等,有的干脆不保修。 来源不明,旧家电质量堪忧。在迎泽区租房的高女士表示,“房子里的家电都是房东从旧货市场买来的,电视哑巴、热水器罢工,各种小毛病不断,空调启动后噪音很大,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不开空调热得受不了,开空调熏得受不了。” 除了专门的二手家电回收经营点,旧家电另一个出手渠道就是目前各大家电卖场执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在太原国美、苏宁、三友等家电卖场均看到,如果要享受家电以旧换新优惠活动的话,卖场会详细登记消费者的名字、身份证号以及旧家电的具体信息,过程十分严格。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旧电器回收、销售企业均需在商务部门备案,尤其对于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企业更是严格管理,“现在家电以旧换新共有42家企业中标,其中,17家为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25家为回收企业。”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旧家电市场的备案由商务部门负责,但市场内业务监管由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负责,“此前,二手家电回收没有被要求实名制。这一办法的出台,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个人卖旧家电也需实名 商务部此次公布的《办法》中涉及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等产品。 办法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在收购时应当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商标、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和生产日期。无论从个人手中收购,还是从企业收购,都必须实名登记。“按照新规规定,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粘贴旧货标识,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设立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的记录。另外,新规要求9类旧电器电子产品禁止销售,其中包括未张贴旧货标识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等。”已经仔细研究过新规的太原某家电卖场有关负责人王先生介绍 不实名最高罚款500元 办法规定,经营者在收购旧电器时,应查验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质量、性能和主要部件的维修、翻新情况,以此作为定价依据,并将查验结果和收购价记入产品档案。而在销售旧电器时,经营者应向购买者出示产品档案,不应刻意隐瞒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情况。 从个人手中收购时,还应当登记出售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从企业收购时,还应当登记企业营业执照有关内容。“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翻新需记入产品档案 办法规定,维修、翻新后,拆解下来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维修、翻新应当保持或改善节能、环保性能,注意使用节能、环保工艺和器材物料。“所有维修、翻新的过程都必须详细计入该旧电器的档案中。如未执行,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而目前,消费者在购买旧电器时,根本无从知晓该电器过去的历史,从哪来,修过哪,换过哪,都不清楚。” 保修期不得少于3个月 根据规定,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粘贴旧货标识,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设立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地记录。 经营者应在旧货市场或政府部门指定的交易场所销售。丧失全部使用价值、需要报废,以翻新冒充新产品,未张贴旧货标识,在抵押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期间,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走私、来历不明或有赃物、走私嫌疑,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禁止经销。 “旧电器也有了保质期,这一规定可以最大化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给了消费者维权的依据和时间。” 旧货将有工商注册标识 办法规定,旧货市场应建立对经销商资质审核等管理制度,健全经销商档案。鼓励旧货市场建立健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对经营者收购和销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并发布,包括品名、商标、类别型号、数量、单价、经销商、购买者等内容。鼓励旧货市场特设报废家电储存专区,并提供报废家电集中收集、运输的服务。 中国旧货业协会将负责设计制作旧货标识,在经工商注册后,会向旧货市场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提供。“贴上标签就有了统一的标识,一目了然,便于消费者识别旧电器。” 有期许有担忧 希望政策真正利民 您对旧电器实名制有什么看法?均表示: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十分赞同,但是也也一些自己的担心和看法。“是不是以后就再也不用担心买到翻新机了?”善于持家的刘女士介绍,她常听说有人买到翻新的电视机,在购买家电时也特别担心,但又不知如何预防,“如果全部建立档案,规范了市场,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就不会存在翻新机当新机卖的情况了。”“旧电器还能保修?如果真能这样,那真的太好了。以后,我也许会选择买个合适的旧家电,实用又实惠,何乐不为呢。”刚从大学毕业的小张表示。 市民秦先生认为,如果旧电器能附上详细的档案,知道该电器到底哪里进行过维修和翻新,自己就能够全面了解到机器的价值,“购物过程也就会更透明,买二手电器更放心了。” 如何监管和执行,是市民普遍提出的质疑,郑先生预测该办法的执行难度会非常大,因为很多回收旧家电的人并没有资质,给监管造成难度。 在校大学生小蔡则表示,如果登记身份信息,他一定会拒绝,“如实登记,怕被广告等垃圾短信和电话盯上,将来会很麻烦。”此外,小蔡还担心,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果登记缺乏有效的保护,会令消费者没有安全感。 旧家电市场将更规范 太原从事家电生意近20年的薛先生介绍,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杜绝“冒牌”家电销售的现象。 “以前市场上有个别不法分子,把翻新的家电冒用知名品牌的商标,一旦机器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维权,也会严重损坏我们正规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度。”薛先生介绍,“今后如果回收的旧家电都要实名制,而且回收后的旧机器翻新都要记录在案,那么就不会再有二手货冒牌正规产品了,这样可以有效地规范旧家电市场。” 从事旧家电买卖生意的李师傅介绍,“以前卖旧家电总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政策实施后,销售二手家电公开合法化,而且有了正规管理程序,对我们这些依法经营户也是一种鼓励和肯定。” 太原某家电卖场有关负责人康先生表示,该办法的实施将对规范以旧换新流程起到重要作用,交易过程明确化,杜绝利用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倒买倒卖旧家电,“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回收后的旧家电要进行拆解,可以有效遏制旧机器低价卖给农村市场的行为,保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并且确保了正规电器厂商的利益。” 业内人士还表示,销售翻新旧家电需要提供至少3个月的保修,这样也会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将有据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