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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监提局醒消费者谨用塑料购物袋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1-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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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监提局醒消费者谨用塑料购物袋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对塑料购物袋的抽查结果。包括山西省企业在内的348家企业中,共有11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67%。为此,省质监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尽可能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必须要使用时,应该从多方面判断其质量是否合格。 

据介绍,本次抽查判定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是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漏水性和封合强度等。在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检验时,发现有5个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有蒸发残渣,如醋酸、乙醇残渣,以及脱色试验不合格。 

质检工作人员表示,合格的塑料购物袋,闻起来没有明显的怪异味道,必须标明厂名、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标准编号等信息。一些比较规范的塑料购物袋产品,一般都会标注着人性化的警示标志,例如"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以及"为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等字样;部分购物袋上还会有可回收的标记和图案;更有的塑料购物袋,还标注着塑料袋的材质号码,比如03表示材质为聚氯乙烯,04表示材质为低密度聚氯乙烯。质监部门表示,在塑料购物袋中,不合格食品用塑料袋的危害最大。"此次抽查发现一些塑料袋有脱色、杂质超标等问题,这样的塑料袋一旦和食物接触,很容易导致食物中产生重金属、苯类化学物质,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质检工作人员建议,尽量不要使用塑料袋尤其是彩色塑料袋盛装食物,即使是质量合格的塑料袋,在遇油遇热时化学性质也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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