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尾,北京市年初定下的“2011年底前实现全市45%的小区垃圾分类达标”的时限将至。 了解发现,伴随2011年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增加,以及每周四“垃圾减量日”的工作推进,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相关专家也指出,分类目标实现依旧任重道远,长效的垃圾分类行为还有待政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试点与否差别巨大 11月13日,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四惠附近的一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小区外三辆车身洁净的分类垃圾运输车格外显眼,走进小区内,发现,每栋居民楼前都整齐摆放着三个分类垃圾桶,分别用作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的分类回收。 “小区2010年年底开始实施垃圾分类,主要就是通过小区物业和居委会的联合动员和宣传带动,促使居民主动进行分类。”一位手臂上带有“垃圾分类指导员”袖标的小区志愿者赵阿姨介绍,她也住在小区内,为人热情的她退休在家后受到物业邀请担任了指导员,“就是希望为垃圾分类做出贡献。”她介绍。 赵阿姨介绍,与2010年实行分类的试点小区一样,包括他们小区在内的1200个分类试点小区,都获得了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家庭分类垃圾桶和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以培养居民的分类意识。 然而,在位于朝阳区北五环外的一所尚未纳入垃圾分类试点的小区,却是另一番情形。物业人员介绍,为响应政府分类垃圾的政策,物业在每栋居民楼前摆放了分类垃圾箱,也在楼道内张贴了有关垃圾分类的宣传画,但垃圾分类全凭自觉。 “有些家庭会主动分类,但大部分还都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该小区物业人员小孙介绍,他所负责的10号楼内有很多熟悉的居民都在主动进行分类,但无奈大环境限制,最终分类成果都淹没在了多数混合垃圾中。 政策完善、制度保障可期 随着垃圾分类意识的深入人心,人们在分类意识渐强的同时却总会遇到因政策缺失带来的诸多掣肘。 “分类意识正在加强,但分类目标依旧任重道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丽介绍,全市形成长效的垃圾分类行为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策实施形成分类制度。 据了解,于2010年开始征求意见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于2011年9月在北京市人大二审中获得通过,多方预估该《条例》有望于11月由北京市人大正式通过,届时北京将成为全国首座生活垃圾管理专门立法的城市。 “法规的完善必将弥补我国当前有关垃圾分类法律法规政策的缺失现状。”李丽直言,当前垃圾分类取得的效果得益于北京市对垃圾分类行为的宣传推动,但距离覆盖全市的分类效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若实现首都分类目标,还需形成涵盖前端垃圾分类以及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完善制度。 据了解,在提出2011年年底前全市45%小区分类达标的基础上,首都还明确了“2015年全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80%以上”的长期目标。 就此,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肯定首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已基本形成的同时强调指出,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生活垃圾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因此,涉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设施运行管理、监督管理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便应声出台。 “制度完善让垃圾分类工作有章可循,也更有助于公众对垃圾分类意识的养成。”李立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