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浙江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并在探索过程中充分融入了“成本—收益”这一影响政府、市场主体、个人绿色低碳行动决策的底层逻辑,有效提升了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全面性。
绿色低碳成本体现机制突出全面性。浙江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注重体现与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多种类型成本,既包括环境经济学意义上的环境外部性及其引发的连锁损害,也包括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节能减排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还包括了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所隐含的机会成本。从时空角度看,浙江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既针对相对局地、即时的水、土、大气等污染问题,也包含温室气体排放等在全球尺度、较长时期显现的环境挑战。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更高阶段,浙江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任务中不断纳入新的内容,如新型污染物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基于对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各种“成本”的全面深入理解,浙江从政府、企业、个人等主体视角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强化各主体的“成本”意识,并做好积极应对、主动承担的准备。
绿色低碳收益实现机制突出创新性。绿色生态举措可以带来生态收益、社会收益、经济收益等多重收益,绝不能只算短期的经济账,而是应该创新机制促进实现各类收益。在政府层面,浙江持续推进改革,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和地方发展评价指标不再“唯GDP”论,而是日益强化绿色生态导向,从考核环节入手驱动地方政府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多元收益。环境准入制度等举措为地方发展设置了“过滤网”,摒弃个别“短平快”但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换取发展质量提升这一重要长期“收益”。在企业层面,浙江建立环境信用、绿色认证等机制,将企业的绿色生态生产经营行为转化为享受优惠政策的资质和市场竞争优势。浙江还健全完善了绿色交易体系,使企业可以基于先进高效生产和技术创新升级等在绿色交易中获利。在社会层面,公众不仅可以享受优质生态公共产品带来的生态福利,还能通过生态信用、碳普惠等机制享受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带来的经济收益。浙江还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两山合作社”、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灵活应用等机制创新夯实和拓展了生态价值变现的基础和渠道。
成本收益摊配机制突出共担共享性。浙江通过强化成本收益摊配机制中的共担共享性,有效回应了生态环境问题的跨区域、跨主体、跨周期特征带来的挑战。浙江积极开展省内多流域生态补偿,由省级财政作为主体,统筹实现纵向的省内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偿,同时市县通过签订生态补偿协议实现横向补偿,参与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省际生态补偿制度样板。浙江积极探索环境公共产品领域正外部性合作的可能性,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协同采取多元措施实现外部性问题内部化。浙江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功能,在污染治理、节能降碳、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持续投入,并通过绿色金融创新、生态环保投资项目集成改革、绿色市场机制建设等举措积极导入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在协同模式上,政府“搭台”,企业和公众“唱戏”,政府以充分的收益实现和收益让渡调动各关键行动主体积极性,进一步构建完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和其他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行动和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