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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对提前淘汰老旧车辆给予补贴 按3种车型实施,最高可补3.6万元
为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持续改善青海省环境空气质量,青海省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出台《2024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一批鼓励淘汰工作方案》,对提前淘汰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给予补贴。
在补贴范围内的被淘汰老旧车辆可按照重型、中型、轻型三种车型,分别享受3.6万元、2.2万元、9000元补贴。
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分两个时段实施,第一时段为自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受理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第二时段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30日,受理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通过政策补贴,西宁市将更加深入地宣传国家淘汰老旧车辆的目的和意义,推动全市国Ⅲ及以下老旧车辆(柴油货车)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报废淘汰,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更加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