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2016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河源等8市考核等次为“优秀”。这是自《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下称《办法》)实施以来,我市连续3年获评优秀考核等次。
根据《办法》,省环保厅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与国家对我省各专项考核充分衔接,形成201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我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并以环境质量(包括PM2.5等污染物浓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与环境管理七大指标进行考核。我市最终获得“优秀”考核等次。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第一战略,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致力于构建最严格环保制度体系,稳步推进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据了解,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全省第四,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7.3%,酸雨频率为0,国控、省控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新丰江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达到国家Ⅰ类标准。
从2015年起,我市连续两年开展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大力采取工业减排、燃煤控制、机动车尾气达标、扬尘管控、环境监管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有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加强了部门协调联动,提高了处理大气环境问题的时效性。此外,我市在环境准入、环境评价考核和环境责任追究等方面一直坚持最高标准,落实最严要求,通过一系列法律规范构建了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体系,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污染源动态监管,强化突出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