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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基层组织赋码工作 千余村(居)委会有了“身份证”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已经完成,全市1251个村182个社区都陆续领到了特别法人证书。
据了解,由于村(居)委会此前一直没有得到法律明确的法人主体地位,导致其在开展正常社会、经济活动时受到了诸多因素的阻碍。为了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去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村(居)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这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去年8月份就开始对村(居)委会的信息进行采集,并于12月底全面完成了信息比对等基础工作。从今年1月份开始,市民政局陆续向全市1251个村182个社区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意味着我市1433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正式获得了特别法人“身份证”。在这张“身份证”上,除了有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外,右上角还有一个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显示出这张证书的所有信息。有了这张“身份证”,我市各村(居)委会今后在购买办公用品、建设项目审批、开设银行账户、开具发票等事项时都会变得更加方便。
据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的发放,有助于明确基层组织的权、责、利,帮助基层组织更好地开展民事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助于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居)委会的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