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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发《办法》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来源:河源日报 时间:2018-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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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日前印发《河源市政务督促检查办法》(下称《办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根据《办法》,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综合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涉及政府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等事项。
    督查方式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考核、督查帮办、常规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邀请视察检查、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电子督查等。《办法》指出,督查部门对责任单位难落实的事项,要在督办的同时进行帮办,及时调处;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要实行“马上办”,全力解决“卡壳”问题。
    《办法》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三定一督一通报”督查工作机制,即定人定事定时和督查、通报,实行动态管理。在做出决策部署时,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对决策部署的落实,采取项目化管理和“亮灯管理”,列出目标任务、责任、时间节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查,实现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对已经落实的查效果,对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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