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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元可注册社会组织
来源:公共关系部 时间:2014-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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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民宅办公,年检改为年度报告

    广州注册社会团体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今后在广州1元即可注册社会团体。《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昨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明确,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

    目前,在广州区级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万元注册资金,市级注册为30万元。《管理办法》取消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要求,成立时不再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具备资质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但基金会的注册还执行“实缴制”。此外,《办法》仅要求社会组织的场地是固定的、邮政通信可达的住所,这意味着社会组织可用民宅办公,而对社会组织的年检也改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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