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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报废拖拉机有补贴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1-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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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报废拖拉机有补贴

   为加快老、、旧拖拉机的更新换代,日前,慈溪市出台了《拖拉机报废补贴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该市农民手中已达到报废年限、符合应当报废情形、通过农机部门注册登记的上道路拖拉机,都可以申请报废并获得补贴。

据统计,2011年该市达到报废年限的在册拖拉机共340多台。长期以来,农村普遍存在着上路拖拉机超期服役的现象,直接影响作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为此,我市对超期拖拉机实行强制报废措施。

《办法》规定:本辖区内拥有我市农机管理部门注册上牌的上道路拖拉机所有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拖拉机报废的,均可以申请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拖拉机机型和功率大小分为四档,手扶拖拉机(机型代号K)每台给予补贴1500元;发动机标定功率小于14.7千瓦的小型拖拉机(机型代号H)每台给予补贴 2000元;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14.7千瓦的大中型拖拉机(机型代号G)每台给予补贴2500元;上海—50拖拉机每台给予补贴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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