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源再生资源网!今日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19-06-01 11:21: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准备拆解报废汽车的发动机。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程思琪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在拆卸报废汽车的车门。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王辰阳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将被引爆的安全气囊从引爆装置中取出。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程思琪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将处置后的安全气囊进行进一步分类拆解处置。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程思琪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在清除报废汽车的内液。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王辰阳 摄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