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环保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泰瑞制药等药企异味扰民整改不力的问题,银川市委常委会日前研究决定,对涉及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灵武市督察时发现,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内21家企业存在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土地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将此问题进行反馈,并责成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等相关单位要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上述侵占土地相关企业的清理搬迁工作,并对搬迁后土地实施生态恢复。自该问题反馈给灵武市至2018年6月1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来宁环保督察“回头看”时,发现上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推进速度及效果不明显。同时,6月19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在暗访督察时发现,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混乱,园区内宁夏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存在违规违法生产的环保突出问题。

银川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现任灵武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朱立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对现任灵武市委副书记、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邬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现任灵武市政府副市长马波、杨国龙和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振中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与此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灵武市纪委监委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灵武市环保局局长杨吉东、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怀春、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建设部部长岳磊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以来,永宁县和有关部门、企业对泰瑞制药等药企异味扰民问题虽然进行了积极整改,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特别是对泰瑞制药试生产期间的异味扰民、群众大量投诉问题,整改措施不力,未采取立即停止试生产的果断处置措施。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宁夏以来,群众对永宁县泰瑞、启元、伊品等生物发酵企业异味扰民问题反映强烈。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启动严肃追责问责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银川市委批准,银川市纪委监委对3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永宁县副县长王辉,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市县停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泰瑞制药等药企异味扰民整改不力的问题,承担主管领导责任,给予王辉记过处分;
银川市环保局局长王光英,作为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市县停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对泰瑞制药等药企异味扰民整改不力的问题,承担主管领导责任,给予王光英记过处分;
永宁县环保局局长李海星,作为永宁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市县停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对泰瑞制药等药企异味扰民整改不力的问题,承担直接责任,给予李海星记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