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杨玉成
河北省张家口市具有丰富的风光能资源,风能可开发量达40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可开发量达3000万千瓦以上。2015年国务院批复设立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后,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具备做大做强全产业链发展的良好条件。
一、发展现状
(一)“四方协作”创新发展。示范区创建伊始,创新性地推出“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四方协作机制,开启了国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先河,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2019年,全年交易电量约6亿千瓦时,受益范围拓展到高新技术企业、冬奥赛区场馆及配套项目,累计减少居民和企业电费支出近2亿元。
(二)“氢能示范城市”加快创建。为打造氢能之都,提出了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支持措施,正在制定张家口氢能产业城市标准,拟在全国先试先行。目前,海珀尔制氢项目正在试运行,加氢站投入运营,累计运营氢燃料电池公交车174辆,氢能应用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乃至全球使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数量第一的城市,被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科技部联合授予“促进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项目示范城市”光荣称号。
(三)项目建设成效显著。随着示范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开工建设了国家风光储输示范项目等一批具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动全市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并网1340万千瓦。2019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27%,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二、建议
(一)在四方协作机制方面给予支持。为保证四方协作机制顺利平稳运行,一是国家能源局尽快完善和印发实施《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和优先调度细则,并允许张家口部分风电取消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全部电量参与交易,细化风电全额参与交易的政策和措施,优先保障张家口地区用电需求,全电量保障电供暖用户;二是将除光伏扶贫项目外所有光伏发电项目设定年保障小时数,将保障小时数以上部分纳入交易范围;三是将电采暖到户电价保持在0.15元/千瓦时以内。
(二)在创新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电价机制上给予支持。张家口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产业创新发展专项及中科院变革性洁净能源关键技术与示范A类先导专项重点支持,其储能部分已开工建设。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对于当地电力系统的平稳运行起到重要的调节及支撑作用,可以实现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规模消纳、友好并网,整体提升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建议国家电网公司给予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一定电力辅助服务补偿。
(三)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电价上给予支持。目前张家口市电解水制氢电价执行河北省工业电价(约0.8元/度),远高于成本电价(按照生产1立方氢气用电5千瓦时、售价2.687元计算,并考虑非生产电费、运维费、设备折旧费等,在100%、80%、60%负荷条件下,制氢盈亏平衡电价分别为0.249元/千瓦时、0.177元/千瓦时、0.056元/千瓦时)。鉴于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可以将绿色电力转化为氢能,符合零碳排放的绿色发展理念,建议国家出台免收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容量电费的政策,取消张家口电解水制氢两部制电价中基本容量费;同时,考虑到分散式风电制氢可以增加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减少弃风电量(特别是先进的PEM电解水制氢技术具有出色的可再生能源适应性),建议国家支持张家口市构建分散式风电+制氢模式,实现风电制氢自发自用,余量上网,进一步降低电解水制氢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