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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变型拖拉机将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11-26 1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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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从象山县农机站获悉:2021年6月底,全面淘汰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非象山县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全部驶离象山县县域。在明年6月30日前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除享受报废补偿外,每提前1个年度报废,小型和大中型变型拖拉机分别给予每台1500元和3000元奖励。

近年来,象山县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下降的态势。但是,变型拖拉机执行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冒黑烟、排放污染严重,车容车况差,抛洒滴漏,污染环境;专门从事道路营运的拖拉机不为农业生产服务,脱离了“姓农属农为农”的本质,是从事道路营运的落后农业机械产能。因此,其被淘汰而退出历史舞台是必然的。

据悉,目前象山县在册变型拖拉机1128台,其中只有126台是明年上半年到达报废年限的,这意味着1000多台变型拖拉机都将于明年6月底前提前报废。根据奖励规定,提前不足1年报废的按1年计算。如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一台大中型变型拖拉机,在正常报废补偿的基础上,该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可获得提前4年的报废奖励:即1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非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因交通事故造成拖拉机直接报废的;拖拉机所有人为财政供养的;其他不符合提前报废补偿条件的。

接下来,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牌证治理、扬尘治理、超限超速治理”,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任务。2021年7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道路变型拖拉机限行,所有行业变型拖拉机禁入。同时严格执法管控,确保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如期“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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