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源再生资源网!今日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7月1日起我市重型柴油车 实施国6排放标准
来源:河源日报 时间:2021-06-29 15:56:55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国6a阶段要求。

通告所称的重型柴油车是指《第六阶段》规定的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通告指出,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以系统受理时间为准)办理注册登记。重型柴油车排放标准,可通过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vecc.org.cn/ ve/vin/index)查询。

通告要求,各重型柴油车制造和销售企业要严格根据通告要求,组织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通告的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在办理业务前,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车主可提前在“河源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并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前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江南工作站办理。同时,应注意业务办理截止时间,超过时间的,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