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中山市商务局发布新版《中山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近期其他省份和城市也纷纷发布本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越来越规范,同时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了。
广东东莞、中山作为国内知名的回收集散中心之一,本地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众多。
一、在讨论新政策之前,先看看中山市的再生资源回收现状!
从整体上看,广东中山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以下特点:
1、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企业数量众多,布局散乱。据数据显示,中山市已注册再生资源站点/企业,1000多家,这些站点/企业分布在全市24个乡镇,各个镇区多则300家左右,少则10几家。如黄圃镇就多达300家左右。各镇区的再生资源站点又分布在各村、社区、街道,没有统一规划布局,分散经营。
2、回收站点,个体户包打天下!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站点/企业中,个体户和个人独资的占比高达69%以上。绝大部分回收站点以“前店后库”形式经营。即前面是门面,后面(里面)是仓库,以夫妻店经营为主。经营者即是老板又是打工者。经营资金普遍偏小,成规模的仅占比9.23%。
3、行业以联动经营方式为主。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基本是“亲带亲,友带友,老乡带老乡”,往往是一人闯出一片天下后,带动其亲朋好友、同村的、甚至同乡的、以夫妻、家族、老乡等搭档形势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活动。

二、中山市商务局发布新版《中山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要求:
1、市商务局牵头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布局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将其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表明,以后回收站网点开办的选址范围将严格起来,且回收站的数量都在布局规划之内,难以大幅增长。
2、明确要求下列区域和地点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已经设立的站点在1年内迁走。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及河流、明渠两侧200米范围内;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港口、军事禁区、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及周边距离200米区域;
3、明确市市场监管局是再生资源回收的主管部门。负责依法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商事主体注册登记或变更注册登记事项。
4、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市公安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