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监局:严查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等淘汰类塑料制品行为
5月3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八项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及塑料污染治理职责。
1.加强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主体监管。
2. 加强塑料购物袋使用环节监管。
3. 加大违规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查处力度。
4. 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检查和监督抽查。
5. 加强食用油监管,配合落实“光盘行动”。
6. 从严查处违法收购、销售药品行为。
7. 推广塑料制品绿色产品认证。
8. 做好标准制定及垃圾计量收费技术支撑。
二、天津今年“八大行动”,全链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以“八大行动”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这次《工作要点》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八大行动”为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行动、塑料垃圾规范回收处置行动、废塑料再生利用行动、江河湖海“清漂”行动、农膜和农药包装治理行动、公共机构引领示范行动、重点领域督导行动和宣传引导行动。
三、安徽蚌埠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制品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开展全面检查,切实推进“禁、限塑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蚌埠全市范围内,将禁止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添加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