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下称源城分局)通过深入调查、及时取证、跨市联动、部门协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了一宗非法转移丢弃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蔓延势头。
据悉,源城分局不久前接群众举报,称在源城区埔前镇辖区一处生活垃圾收集点堆放有贴着危险废物标识的黑色油状固体废物。源城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过查勘甄别发现,该批危险废物为废油漆渣。经现场取证后,为锁定事实证据和防止被再次转移、发生二次污染,源城分局立即委托辖区一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进行暂存处理,并启动后续调查工作。
为查清该批危险废物来源,源城分局会同埔前镇政府、公安机关进行了深入摸排调查。经对丢弃点附近及公路沿线监控进行排查,成功锁定将该批危险废物载运丢弃至此的四轮小货车及司机徐某远。经调查取证,查明徐某远为个人自由货车司机,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经中间牵线人徐某东联系,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一企业转运至源城区埔前镇丢弃该批危险废物(重约570公斤),其在装载、运输、丢弃等过程均不清楚该批危险废物危害特性。
经完成系列调查取证后,鉴于该非法转移丢弃危险废物行为始发地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源城分局积极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下称仲恺分局)沟通联动,确定案件办理意见,并将有关线索证据进行妥善移交。经仲恺分局调查,该批危险废物来源于仲恺高新区西坑工业区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仲恺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其及时将该批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并处以60万元罚款。
鉴于徐某远、徐某东两人此前未从事专业收集危险废物营运,并属首次接收固体废物处理,同时结合此次丢弃危险废物造成的实际影响以及相关案例借鉴,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对他们给予批评教育。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填埋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专项行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助力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发现、掌握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投诉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