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平县召开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示范引领、村村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域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行动,以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刷新乡村“颜值”,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
会议传达了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粤北片推进会精神,并解读了《和平县全域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等;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污水乱排乱倒等。行动的目标是在2018年年底前,全县60%以上村庄(含省定贫困村)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年底前,全县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6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村标准。
和平县提出,42个省定贫困村特别是大坝水背、合水中和、彭寨马塘、下车和一、优胜新联5个示范点要坚持先行先试,确保高质量完成环境整治工作,率先建成美丽宜居村。要充分利用创建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和示范村机遇,努力将合水镇和公白镇打造成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将大坝水背、下车和一、优胜新联、彭寨马塘、合水兴径、中和、阳明梅径、公白塘角、美塘、新石、林寨楼镇等11个村打造成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全域推进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为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和平县要求,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上来,奋力推动和平乡村全面振兴,做到在思想认识上要重视、在政策研究上要深入、在行动落实上要迅速。其次,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压实镇村的主体责任、压实职能部门的指导责任、压实工作队和工作组的督导责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再次,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年度考核指标,实现靶向发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和全域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
和平县强调,务必要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严格督导检查。实行督导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聚焦突出问题,围绕考核指标,狠抓工作落实。要做好领导督查,县直部门分管领导和各镇党政领导要多深入项目一线,准确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狠抓工作进度;要做好“两办”督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督查室要发挥出“钦差大臣”的作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做好媒体督查,通过媒体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助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