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中,有人大代表建议取消“计划生育”,具体建议包括删去所有法律中各种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对此,国家卫健委近日公开的一份答复函称,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保留“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等相关表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均根据宪法制定,不宜立即全面删除“计划生育”内容。
国家卫健委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计划生育也实现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按照中央要求,着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安排,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诸要素的关系,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影响,科学把握人口规律,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新时代人口问题的中国方案,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A
延长女性产假鼓励生育?
卫健委称将做进一步研究后向立法机关提建议
延长女性职工的产假,是否有助于鼓励家庭生育?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中,有人大代表提出了这方面的政策建议。国家卫健委今年1月公开的一份答复函回应称,将进一步研究假期增加对用人单位人工成本、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对女职工就业权益等方面的影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一步研究女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增加产假对鼓励生育有积极作用
据介绍,2012年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产假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
国家卫健委掌握的数据显示,目前大多数地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授权下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女职工还享受30-120天的奖励假,丈夫享有7-30天的护理假(男性陪产假),并明确工资福利待遇照发。目前,我国劳动者每年除享有115天休息日、节假日外,还可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5- 15天的带薪休假,生育女职工可以将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与产假合并使用。
国家卫健委称,职工休假不仅涉及职工劳动报酬和企业用工成本问题,还涉及企业岗位人员空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适当延长女职工生育休假时长,对鼓励生育二孩,解决职工育儿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国家卫健委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研究假期增加对用人单位人工成本、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对女职工就业权益等方面的影响,积极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生育奖励政策。
“给予女性员工较多的企业税收优惠,不尽公平”
国家卫健委称,全面两孩政策已经满足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逐步减弱,经济社会因素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尤为突出。
相关答复中也表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要着力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切实解决家庭在生育养育方面的后顾之忧,让更多想生育二孩的家庭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
除延长产假之外,也有人大代表建议,给予女性员工较多的企业税收优惠。
国家卫健委答复认为,目前,国家对于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主要是从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出发而制定出台的,例如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环保、节能、农业以及小微企业等,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
“如果以雇佣生育两孩女性职工作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可能扭曲企业招工的正常行为,在税收政策上不尽公平。”国家卫健委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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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二孩家庭提供现金补助?
卫健委称还需统筹财政状况做测算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中,应对人口红利消失,优化两孩政策的相关建议和提案颇多。也有人建议为二孩家庭提供额外的现金生育补助,国家卫健委对此答复称,在现阶段,能否直接向收入较低家庭直接发放现金补贴,还需要统筹考虑我国的财政状况,做进一步的研究测算和政策论证。
国家卫健委称,对收入较低家庭直接发放现金补贴,是通过经济手段减轻家庭的经济顾虑和压力,刺激生育意愿,反映一些家庭的现实呼声。
专家基于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分析,育龄妇女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96个,在不受任何外界条件影响下,11.4%的育龄妇女认为1个孩子最理想,80%认为2个孩子最理想,7.9%认为3个及以上最理想,0.7%认为没有孩子最好。
此外,这项研究还显示,育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75个,31.9%的育龄妇女打算生育1个孩子,56 .6%打算生育2个,9.3%打算生育3个及以上,2.2%不打算要孩子。
据介绍,国家已经采取的保障家庭按政策生育措施包括目前的生育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推进、统一管理,生育医疗费用中符合政策范围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地区还将生育并发症、合并症纳入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实现了从怀孕至分娩及产后全程的医疗费用保障,减轻参保职工生养子女的经济负担。
此外,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函中介绍,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已建立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从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全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卫健委称,在现阶段,能否直接向收入较低家庭直接发放现金补贴,还需要统筹考虑我国的财政状况,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承受能力,做进一步的研究测算和政策论证。